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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新北市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員培訓招生簡章

一、 依據:
(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視覺障礙者定向行動訓練員培訓實施計畫。
(二) 北社障字第1001824134號函核定。
二、 課程特色:
(一) 本次課程師資陣容堅強,特敦聘國內外具備定向行動專業訓練員培訓計畫課程講授資格之師資;且課程中亦有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及身心障礙實務工作者分享其經驗(如:眼科醫師、輔具專業人員、職能治療師、各類身心障礙之學者、專家等)
(二) 透過本培訓課程(視覺障礙相關學科380小時及教學實習270小時)紮實的訓練,給予參訓學員最完整的能力培養,讓其擁有提供服務視障者的專業知能,也可以提前為考取定向行動訓練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準備。
(三) 本培訓課程期望能培養新北市在地定向師,期待參訓學員均能具備定向行動的概念且未來能運用在實務工作中,以服務新北市視障者建立基礎定向概念,培養視障者獨立行動的能力,讓視障者能順利參與社會,並協助視障者連結生活重建方案。
三、招生對象(設籍新北市且現職工作人員優先)
(一) 學員須經服務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構)、團體(基金會)或學校薦派,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職視覺障礙服務相關機關(構)、團體之工作者。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現職視覺礙服務相關工作,並具有身心障礙相關服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身心障礙服務相關機關(構)、團體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身心障礙相關服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3. 有志從事視障服務者之大專院校社工、幼教(保)及職能復健等相關科系高年級學生(應屆畢業生),以不超過四分之一為限。
(二) 參加對象及人數:計25位
四、招生時間
(一) 招生日期:即日起至2月20日中午12點前備妥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郵寄或傳真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3樓 愛明發展中心 洪佩妏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3-6866 傳真:29617866;E-MAIL : eden4785@mail.eden.org.tw敬請完成報名後來電確認
(二) 應備文件:報名時請繳交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在職證明、身分證影本等文件。
(三) 學員資格審查方式:
1. 101年2月20日起書面初審。
2. 101年2月23日為面談複審。
(四) 公告錄取名單: 101年2月29日公告錄取名單。
五、培訓課程、時間及地點
(一) 培訓期程:101年3月17日至102年3月31日
(二) 培訓時間:週五18:00~20:00、週六09:00~17:00、週日09:00~12:00
        每週12小時
(三) 培訓地點:新北市愛明發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3樓)
六、開課內容
課程名稱 時數
眼科生理 8小時
功能性視覺評估 18小時
視障者的社會心理適應 24小時
定向行動導論 36小時
各類身心障礙者需求介紹 24小時
感官知覺與動作發展 36小時
視障與視多障學生教材教法 36小時
定向行動系統與技能 108小時
概念發展與教學 36小時
定向行動教學與評量 54小時
定向行動教學實習(參訓學員須於實習前經測驗合格,測驗合格者始得發給結業證書) 270小時(含測驗:筆試及術科考試)
650小時
七、參訓學員權利義務:
(一) 本次課程全部免費,但參訓學員於上課期間應自己負擔交通、用餐費用及書籍印刷費。
(二) 參加培訓班之人員,須先繳納參訓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於課程結束並取得培訓單位核發之結業證明後無息全數退回。退訓者必須繳回該培訓班次之每人平均成本費用(含保證金),前所繳納之參訓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沒入,參訓學員不得異議。
(三) 參訓學員在課程期間如無故缺課或請假累計超過65小時者,均以勒令退訓,不退還保證金;另實習課程因對於未來教學非常重要應全程出席,不得請假。
(四) 參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服務至少須滿二年,期間如離職,應通報新北市政府,無正當理由,該員二年內不得參加新北市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之相關訓練。
八、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九、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新北市愛明發展中心)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新北市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員培訓課程報名表
機構名稱 機構單位印信
姓名 職稱
學歷 年資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電話(公) 手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自我介紹(畢業學校、視障服務經驗與參與課程之期待等)

備註:1. 須由現職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報名為優先,若有剩餘名額,依自行報名者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但「完成報名不等於錄取」。2. 以傳真或郵寄報名,傳真報名請來電確認。親送報名文件亦可。(不接受電話報名)3. 填表前詳閱報名簡章。報名表字體書寫請清晰端正、加粗加黑,以利辨識。4. 初審錄取人員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一週內,正式電話通各派訓機構。5. 複審時由工作人員與報名學員約面談時間與注意事項,當天填寫參訓聲明書(一式三份),收取保證金伍仟元整,方取得上課資格。6. 確定錄取名單將函送推薦機構存查。7. 報名截止時問101年2 月20日12時整;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新北市愛明發展中心)電話:(02)2963-6866 傳真:(02)2961-7866信箱:eden4785@mail.eden.org.tw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3樓 洪佩妏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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