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澄清稿
有關本月9日某報刊登「土銀放款利率太低 立院盯上」所載內容該行特予澄清如下:
一、有關立法院預算中心調閱土銀100年8月底放款利率最低之前20 名授信個案利率介於0.22%至0.625%之間,遠低於國銀的放款平均利率乙節,經查前20名授信案件之放款對象係以政府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所屬單位之地方建設基金代放款為主,因係屬配合政策性放款,致利率較低,且地方建設基金代放款非屬該行之自有資金放款。
二、依100年12月底土銀新臺幣授信餘額統計,其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授信餘額合計約為2,700億元,由於該行為國營行庫,肩負配合政策之任務,上述平均放款利率大多低於1%,致影響該行整體放款平均利率之提升。惟依100年12月土銀與其他金融同業放款平均利率統計資料,該行放款平均利率已達2%以上,在原省屬泛公股行庫土銀排名第三高,顯見該行平均放款利率仍在一般同業水準之上。
三、另土銀基於歷史淵源及政策因素,長期以來收受農漁會、農田水利會、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郵匯局等之存款,經統計100年12月底上述存款約達4,800億元,其中定期存款約佔74%,且大多數為1年期定期存款;再則該行為政府持股100%之國營行庫,信譽卓著,一般民眾之定期存款常以土銀為洽存對象,致影響該行利差無法進一步提升,惟在原省屬泛公股行庫土銀利差排名尚非屬最低者。
四、另有關茂德、力晶、奇美等大型紓困聯貸案件之辦理,因土銀均為參貸行,有關其個別授信條件之變更、訂定等事宜,均係由各該聯貸主辦行及銀行團主導,該行均配合辦理,個別案件之授信審查均依土銀相關授信程序辦理。
五、依據100年Bloomberg及Basis Point兩家專業雜誌聯貸統計資料顯示,100年全年度土銀於國內聯貸市場主辦行(Mandated arranger)排序皆位居第一名,惟經查當年國內聯貸市場上聯貸案件利率最低者均非由該行所統籌主辦,土銀聯貸案件利率訂定係依該行放款利率定價政策綜合考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