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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石門地區民眾關心風機設立北海岸
三芝區古庄里、新庄里及石門區德茂里民眾於 6月15日 上午到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陳情反對海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在三芝區及石門地區投資興建風力發電機組,並遞交陳情書請觀光局北觀處協助等情。
有關該公司準備在三芝區古庄里及新庄里各設置一組風力發電機,前經臺北縣政府 97年12月16日 函覆「原則同意」、經濟部於 98年6月22日 通知「准予登記備案」;其核定事項包括廠址、裝置容量電源線引接點等,有效期限為2年。另新北市政府於100年6月3日函核覆同意該公司依「臺北縣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規定設置;惟後續仍須由經濟部審核施工許可及「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維護自然文化資源暨發展觀光諮詢委員會」審查通過。
觀光局北觀處為維持風景特定區內自然及文化資源之完整,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12及17條之規定,成立「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維護自然文化資源暨發展觀光諮詢委員會」,審查相關設施計畫、建築申請案件,以提昇當地景觀、保護自然環境、生態資源,形塑優美的北部海岸旅遊線。
鑒於本案擬設置之施工路線,因行經民國76年行政院核定之「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之「北海岸沿海保護區」藻礁海岸範圍,對生態環境恐造成不良影響,依發展觀光條例第17條規定,該委員會業分於 98年10月12日 及 99年5月5日 針對風機設置行經潮間帶、咾咕石等自然環境保護區曾進行2次審查,表達該處對自然生態景觀維護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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