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未受我國存款保險保障

有關媒體報導,8月起香港銀行業可對「非香港居民」提供人民幣服務,國內民眾可至香港開設人民幣帳戶一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因香港地區之存款非屬境內存款,不受我國「存款保險條例」有關300萬元存款保額之保障,民眾前往開立人民幣帳戶時應特別注意。
金管會並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條例」第38條規定,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在臺灣之管理可準用管理外匯條例之規定,爰屆時本國銀行外匯指定銀行(DBU)即可辦理人民幣業務,民眾則可依自身資產配置之需求,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並可受我國存款保險之保障。
目前本國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海外分行已可辦理人民幣業務,將來本國銀行外匯指定銀行(DBU)亦可在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之前提下辦理人民幣業務,金管會將持續要求銀行應注意法規遵循及內稽內控制度之落實,以維銀行業務之穩健經營。

單位:銀行局法規制度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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